什麼叫做法定度量衡?

法定度量衡是一種度量衡單位制度,由cgs(公分公克秒)制,mks(公尺公斤秒)制等逐漸演進而成,目前已成為國際度量衡大會(CGPM)所推行採用的國際單位制(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),縮寫符號為「SI」,中文簡稱為法定度量衡,旨在統一世界各國對計量單位表達與使用之一致性。

 

法定度量衡〈 SI 〉是1875年17國在法國巴黎集會簽訂一項國際米制公約,同時訂立長度及質量之原器標準,並成立國際度量衡局(BIPM)成為提供世界各國計量標準的所在地。1954年,國際度量衡大會(CGPM)依據公尺(m)-公斤(kg)-秒(s)-安培(A)單位,採用合理一致的單位系統,同時採用克耳文(K) 為溫度單位和燭光(cd)為光強度單位。然而,因現今科技的不斷發展,國際間貿易往來日益頻繁之下,必須擴充及訂定一致性的度量衡標準與制度,以便於各國的使用者應用。36個國家乃在1960年第11屆國際度量衡大會上,同意並制定了國際單位制。此SI取代以往所用之法定度量衡系統,今已為大部分的國家所接受並遵行。1971年第14屆國際度量衡大會增加第7個基本單位莫耳(mol),並接受Pa為壓力和應力的單位。此外,對平面角與立體角原歸屬為補助單位 (Supplementary Units),但因其屬無因次的導出單位,為求單位分類之簡單化,因此在1995年的第20屆國際度量衡大會中通過廢除補助單位的分類,將之併入導出單位中。

國際單位制有下列幾個特點:

  1. 通用性: 它適用於科技領域,也適用於商品流通與日常生活。
  2. 簡明性: 採用國際單位制可以取消其他單位制的單位明顯簡化量的表示形式。避免多種單位制和單位的併用,消除很多混亂現象。
  3. 實用性: 它的基本單位和大多數導出單位的主單位量值都比較實用 而且保持歷史的連續性,如安培、伏特、歐姆、米等。
  4. 準確性: 國際單位制的7個基本單位,都有嚴格的科學定義,實現方法也有重大的改進,其相應的量測標準代表當代科學技術所能達到的最高量測準確度。